关于开展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2-07 17:37:51 来源:

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由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通知》和中国科协、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意见》精神,持续推广科技小院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山东省科协决定开展科技小院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月10日。

二、申报主体

基层农技协组织、各类涉农企业及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园区等。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报主体(依托单位)所在地原则上需成立县级农技协联合会。

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独立法人单位均可作为申报主体(依托单位)。申报主体(依托单位)需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进行申报。

4.申报主体(依托单位)需联合具有农业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申报。

5.申报主体(依托单位)需为入驻研究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办公条件、必要的交通工具、相关的培训设备以及技术研究示范基地等。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由申报主体填写《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请表》和《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报信息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经首席专家所在涉农高校同意后,由所在地科协初步筛选并上报至市级科协进行汇总、审查、出具推荐材料。山东农技协秘书处对各市科技小院申报推荐材料进行预审后报送山东省科协审核。

2.报送中国农技协。申报材料经山东省科协审核通过后由山东农技协秘书处报送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复核批准。

3.授牌。对复核通过的科技小院建设单位由中国农技协进行授牌。

五、其他事项

1.科技小院是团结带领科技工作者实施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稳数量保质量”的原则,择优申报推荐。

2.申报获批的科技小院应自愿接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的指导和管理,并按照《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 技小院联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请表》和《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报信息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山东农技协秘书处。

联系人:张炬

联系电话:0531-86064895

             15853167579

电子邮箱:sdnjx@163.com

山东省科协科普部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1.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请表

2.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报信息表

3.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附件一.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三.pdf